万丰·莲花大厦丰泽园电梯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万丰·莲花大厦、丰泽园电梯供货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莲花大厦位于新昌七星街道江滨南路与百丈路交叉西侧;丰泽园位于新昌大市聚工业园区内,离城区约17公里。
1.3 建筑面积:莲花大厦用地面积约1296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8810.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8680.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29.05平方米;本工程主体部分由主楼、沿街商业、文化中心、艺术长廊组成,主楼地上23层,地下1层,建筑檐口总高度为100米;丰泽园一期二标段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4743.0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5156.44平方,8幢建筑住宅单体,每幢地上6层,高度20.6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1.4 建筑形式: 高层、多层
1.5 电梯安装:莲花大厦共10台电梯;丰泽园9#、10#楼共4台电梯
二、 报名资质要求:
2.1 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及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允许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报价;
2.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需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3 电梯设备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为l.2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值外币(以报名之日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外汇兑换价为准);
2.4 若是代理商牵头报价的,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授权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若代理商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制造商可不提供;
2.5 电梯制造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本次报价品牌电梯单个合同300万人民币及以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以及用户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2.6 承包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三、 报名地址和时间:
3.1 报名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江滨西路500号售展中心(浙江万丰置业有限公司三楼成本管理部);
3.2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四、 报名资料的递交要求:
4.1 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拟任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3 项目经理简介(附有关证明材料);
4.4 报名人(须为单位正式职工并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的身份证原件。
五、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浙江万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766988
招标单位:浙江万丰置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1月29日